报告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对策探析

摘要

我国虽然在宏观体制、制度措施等层面着力解决执行难,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与执行观念错位、案件退出不畅,信息化水平低、技术手段落后,执行规范化不足、制度体系性差,执行措施强制力弱、法律依据不充分,联动单位责任不明、配合度不高等紧密相关。为此,应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健全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提高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执行法律体系,提升执行规范化程度;强化失信惩戒力度,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明确执行联动单位职责,以党纪国法确保履职。

作者

郭少飞 ,法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1.贺季敏:《论〈强制执行法〉的单独制定》,《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 2.江必新:《标本兼治破解执行难,逐步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人民司法》2016年第10期。
  • 3.江必新:《如何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人民论坛》2017年第1期。
  • 4.丁同民、闫德民主编《河南法治发展报告(20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 5.丁同民、张林海主编《河南法治发展报告(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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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
  • 二 执行信息化建设
  • 三 执行规范化机制
    1. (一)合理配置司法权,推动执行体制改革
    2. (二)加强执行队伍力量,优化执行人员配置
    3. (三)构建统一执行平台,细化执行规则
    4. (四)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
  • 四 执行强制措施
    1. (一)加大惩戒措施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空间
    2. (二)加大运用司法强制措施力度,依法追究暴力抗法人员责任
    3. (三)完善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 (四)加强对企业被执行人的法律措施
  • 五 执行社会联动机制
    1. (一)成立并强化中央到县四级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2. (二)形成有机的多层级、多部门的执行联动网络联系机制
    3. (三)针对特定主体,实行特别关注名单制度
    4.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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