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对策探析
摘要
我国虽然在宏观体制、制度措施等层面着力解决执行难,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与执行观念错位、案件退出不畅,信息化水平低、技术手段落后,执行规范化不足、制度体系性差,执行措施强制力弱、法律依据不充分,联动单位责任不明、配合度不高等紧密相关。为此,应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健全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提高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执行法律体系,提升执行规范化程度;强化失信惩戒力度,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明确执行联动单位职责,以党纪国法确保履职。
作者
郭少飞 ,法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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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
- 二 执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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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执行规范化机制
- (一)合理配置司法权,推动执行体制改革
- (二)加强执行队伍力量,优化执行人员配置
- (三)构建统一执行平台,细化执行规则
- (四)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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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执行强制措施
- (一)加大惩戒措施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空间
- (二)加大运用司法强制措施力度,依法追究暴力抗法人员责任
- (三)完善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四)加强对企业被执行人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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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执行社会联动机制
- (一)成立并强化中央到县四级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 (二)形成有机的多层级、多部门的执行联动网络联系机制
- (三)针对特定主体,实行特别关注名单制度
-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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