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调研报告
摘要
社会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形成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年前,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责征收。第二阶段是2000~2008年,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模式。第三阶段是2009年至今,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全责征收。广东省地税全责征收的实践特点在于:第一,建立税费“五同管机制”。第二,建立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办公平台。广东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存在的问题是:第一,地税部门发送的社会保险征收数据存在偏差,影响记账、统计等工作。第二,因社保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错误缴费。第三,部分业务办理流程不顺,造成参保人的来回奔波。第四,双方职责分工未完全划分清楚,业务边界不清晰。
作者
刘小珉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民族经济、民族地区贫困与反贫困。主要研究成果有专著《贫困的复杂图景与反贫困的多元路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研·追高来村卷》,论文《略论中国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的主要特征、类型及其演化》《民族地区乡村技术体系与技术传播过程初探》《民族地区乡村经济行为模式、动机体系及其变迁研究》等。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现状
- (一)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历史变动情况
- (二)广东省地税全责征收的实践特点
- 1.建立税费“五同管机制”
- 2.建立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办公平台
-
二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主要成绩、问题
-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运行效果
- 1.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 2.有效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 3.降低征收成本,节省行政开支
- 4.提高了缴费服务水平
- 5.地税征收的刚性手段比较有力
-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 1.地税部门发送的社会保险征收数据存在偏差,影响记账、统计等工作
- 2.因社保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错误缴费
- 3.部分业务办理流程不顺,造成参保人的来回奔波
- 4.双方职责分工未完全划分清楚,业务边界不清晰
-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运行效果
-
三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经验和启示
- (一)领导、组织保障
- (二)超前建设高水平信息化征收系统
-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能力强
- (四)部门间努力探索衔接机制
- (五)完善社会保险费费率确定机制
- (六)“营改增”激发税务机关征费活力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