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调研报告
摘要
自1987年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以来,天津市社会保险费一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目前,已逐步扩展到涵盖所有群体、所有险种,形成全险统征、银行代办、一级结算、垂直管理、依法监督、一体化的高效率的征收管理体系和良好的社会保险运行秩序。从参保情况看,天津市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在持续增长,扩面征收率在不断提高。天津市社会保险征收体制存在的问题表现在:第一,社会保险经办一体化尚需升级;第二,社会保险内外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第三,全员参保和足额缴纳还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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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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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现状
- (一)征收机构介绍
- (二)管理服务模式
- 1.经办机构省级垂直管理
- 2.基金一级结算市级统筹
- 3.业务两级经办三层管理
- 4.经办一体化程度相对高
- 5.统一经办流程与服务标准
- 6.劳动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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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效果
-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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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天津市社会保险征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保险经办一体化尚需升级
- (二)社会保险内外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 (三)全员参保和足额缴纳还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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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天津市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准备工作
- (一)地税征收可能有利于提高统筹层次
- (二)地税部门具有一定的非税收入征收经验
- (三)财税一体有利于社保基金预算平衡
- (四)税费同征同管有利于提升征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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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天津市社会保险征收体制转换的影响预测
- (一)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及时享受
- (二)加大政策制定执行与沟通成本
- (三)收支主体分离影响基金收支平衡
- (四)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增加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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