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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调研报告

摘要

吉林省社会保险政策与业务一直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统筹管理,主要由社会保险局和医疗保险局具体经办,延续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独立征收、一体化经办服务的体制机制。目前实行征收管理与经办服务的“六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缴费、统一待遇、统一基金使用、统一基金预算、统一业务规程。而为落实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吉林地税部门也具备一定的优势:第一,架构完善、垂直管理、人员充足;第二,依法征税、执法能力较强;第三,征管体系科学完备;第四,部门协作密切;第五,检查机制健全,手段先进;第六,社会认可度高;第七,服务体系和手段便民。

作者

赵忠
韩克庆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院长助理。研究领域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比较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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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吉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介绍
    1. (一)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与职责划分
    2.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沿革
    3. (三)吉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现状
    4. (四)吉林省社会保险运行情况
      1.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 5.失业保险
      6. 6.工伤保险
      7. 7.生育保险
      8.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二 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的比较分析
    1. (一)吉林地税征收的优势
      1. 1.架构完善、垂直管理、人员充足
      2. 2.依法征税、执法能力较强
      3. 3.征管体系科学完备
      4. 4.部门协作密切
      5. 5.检查机制健全,手段先进
      6. 6.社会认可度高
      7. 7.服务体系和手段便民
      8. 8.关于1998年地税代征几个月后又恢复社保征收的解释
    2. (二)体制的惯性和转制成本问题
      1. 1.人力成本
      2. 2.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
      3. 3.管理体制的调整
      4. 4.社会保险费的新趋势
  • 三 研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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