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取得错误汇款的刑法性质
摘要
在错误汇款的情况下,收款人取走汇款的行为如何认定在国内外都存有争议,其中存在侵占罪说、盗窃以及诈骗罪说、无罪说三种学说的对立。在我国立法语境下,应当认定银行占有存款现金,存款人拥有存款债权,即使在错汇的场合,也应当承认取款人仍拥有正当的取款权限,但只是取走形式合法而实质上属于他人的存款,系对他人存款债权的侵犯,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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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引出
- 二 盗窃、诈骗罪说之反思
- 三 无罪说之检讨
- 四 侵占罪说之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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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侵占罪说之再倡
- (一)侵占罪说根据之补正
- (二)侵占罪说的教义学释义
- 六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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