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报告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陕西切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极大成效,行政立法的质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更加完善,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提高。虽然陕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极大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行政立法缺乏协调,立法工作仍显滞后;行政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执法效能有待提高;现行行政监督体制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提升陕西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陕西今后应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完善立法机制;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的重点;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科学性,通过以上途径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
胡映雪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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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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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陕西推进法治政府取得的主要进展
- (一)陕西行政立法的质量不断提高
- (二)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 (三)行政执法体制更加完善
- (四)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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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陕西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 (一)行政立法缺乏协调,立法工作仍显滞后
- 1.行政立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科学化
- 2.行政立法缓慢、滞后,许多领域仍旧无法可依,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 3.部门权力、部门利益介入立法难以杜绝
- (二)行政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执法效能有待提高
- (三)现行行政监督体制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 1.监督主体缺失
- 2.行政监督乏力
- 3.行政监督滞后
- (一)行政立法缺乏协调,立法工作仍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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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陕西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的重点方面
- (一)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完善立法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
- (二)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的重点
-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
- (四)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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