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四库全书总目》的编排原则
摘要
本文以《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儒家类收录著作为对象,从编排常例与编排变例两个方面,探讨《四库全书总目》同一部类中著作先后的编排原则。编排常例是“以时代先后排序”,其中“注解类著作”以原书作者为主、以注解者为辅,“编辑类著作”中可“自为著述”者按编排者时代排序,否则按原材料作者编排。编排变例分三种情况:“帝王御撰、敕修类著作”列各时代著作之前,“涉伪类著作”按旧题作者时代编排,“不著编撰者名氏类著作”则列各时代著作末尾。并指出儒家类中也有个别自乱体例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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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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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排常例
- (一)注解类著作
- (二)编辑类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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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编排变例
- (一)帝王御撰、敕修类著作
- (二)涉伪类著作
- (三)不著编撰者名氏类著作
- 三 自乱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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