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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Lithuania)新闻工作者和出版商的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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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静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副会长;湖北省青年社科优秀人才入选者;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媒体伦理、新媒体传播、媒体法等。在新闻传播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教育部、湖北省和其他社科项目共20余项。著有《多元视角下社交媒体中的自我表露与意见表达研究》《新媒体传播伦理研究》《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全球主要国家媒体伦理规范(双语版)》《社交媒体使用行为研究:互动、表达与表露》《媒体权利的保障与约束研究》《视频网站著作权纠纷及其防范管理机制研究》等;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新闻学青年学者优秀成果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杜俊伟 ,文华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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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Ⅰ.一般规定
- Ⅱ.新闻工作者和出版商的独立性与活动的透明度
- Ⅲ.维护个人荣誉、尊严和隐私
- Ⅳ.职业团结和公平竞争
- Ⅴ.编辑部新闻工作者和编辑董事会管理者(公共信息的组织者)共同的责任
- Ⅵ.违反新闻工作者和出版者伦理守则的责任
- Ⅶ.该规范与该领域公共信息其他专业规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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