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斗门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践

摘要

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具有立法、制度及外部环境上的优势,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从机构、制度、社会资源层面予以破解。在此背景下,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保护性办案、修复性救助、社会化帮教、多元化预防”,形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一种创新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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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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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构建保护性办案机制
  • 二 着眼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修复性救助机制
  • 三 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构建社会化观护机制
  • 四 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构建多元化预防机制
  • 五 当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一)未检组织架构尚不完备,缺乏明确的统筹机构
    2. (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设计和操作细则有待进一步细化
    3. (三)社会化支持体系须进一步健全
    4. (四)队伍素质能力与现实需求不匹配
  • 六 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建议
    1. (一)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多元共建
    2. (二)制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实施细则,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社会共治
    3. (三)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平台,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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