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法律与社会工作的互构:西方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启示
摘要
作为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与捍卫者,法律与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是社会有序运转的基本条件之一。伴随工业化的发展,法律与社会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内在亲和、相对疏离和重新回归的交互特征。在互构过程中,法律赋权并约束社会工作,而社会工作则以社会建构的行动路径反作用于法律。观照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这就要求法律以开放的姿态回应社会工作,建立健全专业伦理、社会工作立法和社会工作法,以此奠定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为社会工作者践行“社会使命”构筑现实机制。
作者
韩央迪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工作学系副系主任。研究方向为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管理、青少年发展、残障人士及其家庭研究、农村人口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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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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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历程中法律与社会工作的交互关系
- (一)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内在亲和
- (二)20世纪30~50年代:社会工作与法律的相对疏离
- (三)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关系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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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对社会工作的赋权与约束
- (一)法律对社会工作发展的赋权
- (二)法律对社会工作发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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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工作对法律的建构
- (一)立法影响:社会运动与立法推动
- (二)司法影响:专家证人与专家影响
- 四 结论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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