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明清国家与海外侨社
摘要
明清时期,“国权不下县”的治理方式令基层社会惯于自我管理,社会结构和各种社会组织均与之相适应。长崎侨社形成于明末清初,本土的这套自治方式也深刻影响了海外侨社、神庙组织、会馆公所等自治方式。这套自治体系令侨社与中国乡土社会有更紧密的联系,比起容易因政治化而遭到所在国政府抵制的近代华侨社团,它们的生命力更加顽强。
作者
蒋楠 ,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华南明清社会经济史及侨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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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长崎华侨社会的形成与构成
- 二 晚明至清中叶的长崎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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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晚清至民初的长崎侨社
- 1.重修悟真寺碑序(1864)
- 2.重建崎阳东明山兴福寺碑记(1883年)
- 3.重新土地祠记(1893年)
- 4.三江会所重修碑记(1883年)
- 5.福建会馆重修石碑(现不存,文见长崎市史地志篇)(1897年)
- 6.(妈祖堂)重建碑记(1906年)
- 7.长崎广东会所重建记(1915年)
- 四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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