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当前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摘要

近年来广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频频发生,物业管理问题已由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化。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当前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状况,分析了引发小区物业冲突的根源,政府政策供给、政府工作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修改相关法规、厘清政府职责、确立物业公司及业主组织地位等相关建议。

作者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课题组
涂成林 ,博士,广州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广州大学智库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任广东省区域发展蓝皮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广东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州市政府第三、第四、第五届决策咨询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广州市杰出专家等称号。目前主要从事城市综合发展、文化科技政策、国家文化安全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等方面的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教育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主持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省市政府委托项目60余项。获得教育部及省、市哲学社会科学奖项和人才奖项20余项,获得多项“优秀皮书奖”和“优秀皮书报告奖”,2017年获评“皮书专业化20年致敬人物”,2019年获评“皮书年会20年致敬人物”。
粟华英 //粟华英,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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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 二 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一)住宅小区物业纠纷逐年上升,物业管理问题由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化
    2. (二)业主与物业公司两个主体的权利不对等,业主弱势,物业公司强势,是引发住宅小区冲突的根源之一
      1. 1.物业公司是管理者,占据主导地位,具有绝对话语权
      2. 2.在物业公司“高压态势”下,购买小区物业、拥有产权的业主沦为被管理者,业主组织发展缓慢且生存困难,逐渐丧失话语权
    3. (三)政府对业主及业主组织的政策供给严重不足,导致小区业主权利长期受到忽视、侵害
      1. 1.在政府行政管理组织架构体系中,缺乏对住宅小区业主组织的定位
      2. 2.政府行政监管机制不顺畅不合理
      3. 3.相关政策的制定没有从业主的角度考量
    4. (四)基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不重视,对业主组织的培育和业务指导严重缺乏,存在明显的不作为现象
      1. 1.政府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非常不重视,大部分基层政府职责缺乏
      2. 2.基层政府对业主组织的培育和业务指导严重缺乏
    5. (五)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致使物业公司为所欲为,加剧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
  • 三 改进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1. (一)立即修订《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由市人大立法
    2. (二)厘清物业管理的政府责任主体,赋予街道办扶持、指导、监督业主组织的职责
    3. (三)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赋予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
    4. (四)政府要按照社会创新管理的要求大力扶持小区业主组织发展,抓准时机组建业委会联合组织
      1. 1.建立业主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
      2. 2.允许业委会组建联合协会
    5. (五)确立物业公司的主体地位与服务职能,彻底割断物业公司与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关系
      1. 1.宣传和推广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念,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为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为利益共同体
      2. 2.厘清物业公司与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明确其责权利
    6. (六)建议就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等议题组织系列课题研究,鼓励智库机构参与物业管理专业化的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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