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自然情感的法律治理
摘要
人是情感的动物,情感影响着人类的生存方式和表达方式,是人的行为的重要驱动机制。在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们将理性与情感视为一对天然的矛盾体,而法律也应体现理性化的要求。然而,自然情感在法律上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人的自然情感是法律制度的人性基础,也是促进公民法律情感的重要途径。法律在保护人的自然情感时也面临理论争议,即如何协调自然情感的特别保护与平等原则之间的冲突。
作者
张顺 ,法学博士,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讲师,常州大学中国法治与德治战略问题研究院、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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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什么是人的自然情感
- 二 法律理性化对自然情感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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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然情感的法律意义
- (一)正视人的自然情感是法律的基本义务
- (二)人的自然情感是法律制度的人性基础
- (三)人的自然情感促进公民的“法律感情”
- 四 法律保护自然情感所面临的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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