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安徽高等法学教育之源头
摘要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的省立安徽大学,它开创了安徽省高等教育的先河,其法学院之法律系更是开创了安徽高等法学教育的先河。省立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从1929年开始招生到1934年停招,共完整培养了三届法律专业本科生。虽然持续时间较短,但在这短短的六年间,省立安徽大学对法学教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探索为后来的国立安徽大学法学教育奠定了基础,也为整个中国法学教育的演进积累了经验。
作者
李晓婧 ,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法律文化、民国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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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省立安徽大学法学院之概况
- 二 省立安徽大学法律系师资队伍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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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省立安徽大学法律系之人才培养
- (一)招生及生源基本情况
- (二)课程设置
- (三)教学过程管理
- (四)毕业论文情况
- (五)毕业生情况
- 四 省立安徽大学法律系之学生活动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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