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简化与扩围:欧盟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回顾与展望
摘要
2018年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而2019年是《欧盟合并控制条例》出台三十周年。我国经营者集中制度模式总体与欧盟较为相似,因此有必要回顾和总结欧盟制度运行的规律与特征并持续关注欧盟制度发展的新动向。数据分析结果表明,过往三十年中,欧盟集中申报数量和程序类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欧盟委员会决定类型和认可的救济承诺具有显著的结构特征。在此基础上,以救济制度为例,对比两组典型个案完整的控制过程发现:一方面,附加条件的原型是申报方主动对欧盟委员会给予市场测试结果提出的竞争损害怀疑提出救济方案,因此附加条件的类型和范围往往取决于竞争损害问题的性质;另一方面,欧盟委员会批准承诺方案的关键在于承诺的适当性,而与首次提出承诺的程序阶段无关。如今,欧盟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正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为实现更加有效的集中控制,欧盟委员会不断推进程序运行上的简化,并在实体规则上进行扩围。对于程序运行,欧盟委员会近五年来不仅重视转介程序的简化设计,而且显著增多简易程序的适用。对于实体规则,欧盟委员会一方面扩大集中控制的范围,能够有效地处理少数股权的有害收购和数字并购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则在竞争损害评估上更重视对创新的影响。
作者
潘宁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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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欧盟集中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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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个案分析理解救济制度运行
- (一)不同阶段附条件批准案例的对比分析
- (二)第二阶段附条件批准案件不同阶段首次提出承诺方案的对比分析
- (三)正本清源:竞争损害性质决定救济手段
- 三 新形势、新挑战与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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