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熊津百济初创期的合法性诉求及其运作
摘要
475年百济于熊津重建都城,但因王权脆弱,百济陷入内乱之中。文周王虽以盖卤王“避难以续国系”之辞论述其统治合法性,然而文周王自身却为盖卤王政治路线的背离者。在熊津百济初期的政局中,文周王代表的是熊津地域集团,与之相对的还有大豆山城集团、仓下集团等。文周王之死、解仇之叛,都是以“国中大姓”为主角的地域集团争斗的结果。与新罗、加耶的同盟是熊津百济的立国基石,与倭国无关。熊津百济创建期试图获得北魏支持、与勿吉联兵。然而宋、齐易代后的新天下秩序中,百济“方任”的位置为倭取代,故而有建元二年(480)朝贡南齐求除授之举。百济爵号的恢复,标志着熊津百济的创建获得中国王朝的承认。
作者
李磊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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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熊津百济初创期的统治合法性问题
- 二 “国中大姓”、地域集团与熊津百济初期的王位更迭
- 三 半岛南部的族际关系与百济复国的外部支持
- 四 南齐天下秩序的重构与熊津百济“方任东表”的恢复
- 五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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