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海洋文化产业生产与消费主体的构成
摘要
“现代经济学”理念下的海洋文化产业研究,如果只重视“供给侧”如何“发展”,而忽视“消费侧”如何需求,是不合理的。海洋文化产业既包括生产又包括消费,其是否健康良性发展既表现在“供给侧”的生产与营销服务上,又表现在“消费侧”的消费需求、满意度、消费获得的社会文化价值上。海洋文化产业的生产与消费主体,就是其社会主体;海洋文化产业既是内容及形式的产业,又是社会主体之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产业。海洋文化产业的政府统计、规划管理,更需要以海洋文化区域主体和海洋社会行业主体的文化产业的“供给”与“消费”总量为单位。
作者
曲金良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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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引言:问题的提出
- 二 海洋文化产业生产与消费主体的内涵与层级构成
- 三 海洋文化、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区域构成
-
四 海洋文化、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社会构成
- 1.沿海渔民与岛民社会
- 2.海洋盐业社会
- 3.海商社会
- 4.港口及港市社会
- 5.现代海洋从业社会
- 五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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