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澳门特区政制发展的实践分析
摘要
澳门政制发展主要体现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和发展。回归以来,澳门特区政府从澳门实际情况出发,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进行修订,调整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规模和构成,增加立法会直选议员和间选议员的名额,修订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间接选举的选举办法,建构更为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
作者
鄞益奋 ,博士,澳门理工大学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研究方向:澳门公共行政与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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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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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长官选举办法的原初架构
- (一)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基本构成及产生方式
- (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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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订与发展
- (一)调整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规模和构成
- (二)修订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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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原初架构
- (一)立法会议员的产生方式及名额分配
- (二)立法会间接选举议员的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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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和发展
- (一)增加立法会直选议员和间选议员的名额
- (二)修订了立法会间选议员的选举办法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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