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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摘要

本文总结了中国提出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历史过程,分析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于中国法治发展的重大意义及在此过程中积累的立法经验,并就未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了建议。文章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仅仅是基本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未来仍需为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继续努力。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约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法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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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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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提出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历史过程
  •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1. (一)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
    2. (二)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化的重大成果
    3. (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标志
  • 三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立法经验
    1. (一)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法律依据,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2.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
    3. (三)坚持中国国情和特色,学习借鉴世界法治文明中一切有益的立法经验
    4. (四)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5. (五)坚持制定法律与修改法律并重,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6. (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四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 (一)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应当实现五个转变
    2. (二)应当确立更加严格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标准
      1. 1.完善法律体系,应当把各种基本社会关系合理纳入法律调整范畴
      2. 2.完善法律体系,应当做到成龙配套,既无重要立法缺项等“立法空白”,也无“摆设立法”“过时立法”等重大立法瑕疵
      3. 3.完善法律体系,应当实现良法善治
    3. (三)应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理论研究
    4. (四)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立法发展战略和立法规划
    5. (五)应当进一步加快法典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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