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十三五”时期文物相关规划、文件进展和有关改革情况评估
摘要
“十三五”时期文物相关规划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以及《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文物“十三五”规划》),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17号文)、《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本年度蓝皮书的主题是“以改革应对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让文物保护和利用都成为政绩”。事实上,文物系统的工作一直在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十三五”时期文物相关规划中也多处体现了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因此,本部分在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中,也将本年度主题一以贯之,特别注意了对改革本身以及改革对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现状的解决力方面的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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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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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物“十三五”规划》等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 (一)《文物“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总体顺利
- 1.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总体上符合《文物“十三五”规划》的规定或预期
- 2.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达到甚至超过《文物“十三五”规划》的规定或预期
- 3.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基本实现《文物“十三五”规划》阶段性目标
- (二)重要领域改革状况评估
- 1.文物保护领域
- 2.文物利用、传承领域
- (三)经验总结
- 1.党中央、国务院从顶层设计、项目设定、考评制度等方面强化了《文物“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
- 2.形成了统筹安排、各界合力的局面
- 3.国家文物局对标指导、责任做实
-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成因
- 1.部分创新制度和举措启动迟缓
- 2.文物保护标准化进程有待增速
- 3.地方投入参差不齐,导致各地进度不一,甚至有的指标完成率差距较大
- (一)《文物“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总体顺利
- 二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涉及文物部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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