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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与变:算法、人工智能与言论

摘要

我们正生活在一个算法社会(an algorithmic society)。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经济和社会决策,很多都是通过算法做出的。由此就有了一种说法:“当人们谈论‘算法’时,如果把这个词换成‘上帝’,意思也不会有什么不同。”抛去其中戏谑的成分,这种比喻至少抓住了算法的两大特点:无处不在和全知全能(omniscient)。 在一定程度上,算法的确使它的主要拥有者——商业巨头们——获得了一种近乎上帝的权力。那么,应该如何规制和监督算法?围绕这一问题的战斗已经开始,但战斗打响的方式却出乎很多人意料。按理说,争论本应围绕如何规制算法和以何种标准规制展开,但半路杀出的一个“程咬金”却改变了战斗的走向和打法,这个“程咬金”就是表达自由。为了抵制规制,商业巨头开始声称算法是一种言论,算法的计算和对结果的呈现是在行使其自身的表达自由。如果以搜索引擎的算法为例,这种主张意味着甲公司在搜索结果中想把你排在什么位置或甚至干脆将你踢出排名,就相当于甲想“说”什么话,这完全是甲的表达自由。从这种意义上说,任何对甲算法的干预(规制)都将变成对甲表达自由的侵犯。

关键词

作者

左亦鲁 北京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耶鲁大学法学博士(2016)、法学硕士(2012),清华大学法学硕士(2011)、法学学士(2008)。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网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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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与变:算法、人工智能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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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5.1 引言
  • 5.2 问题的提出:搜索王案、兰登案和百度案
    1. 5.2.1 搜索王诉谷歌案
    2. 5.2.2 兰登诉谷歌案
    3. 5.2.3 张(音)诉百度案
  • 5.3 问题的展开:算法受表达自由保护吗?
    1. 5.3.1 表达自由的主体要件:算法是发言者吗?
      1. 5.3.1.1 算法反对者:表达自由是“人”的权利
      2. 5.3.1.2 算法支持者:人通过算法进行表达
    2. 5.3.2 表达自由的客体要件:算法是言论吗?
      1. 5.3.2.1 算法与报纸:编辑等于言论
      2. 5.3.2.2 算法与游戏:机器、智能和自动等因素的影响
  • 5.4 问题的延伸:发言者本位、听众本位与强人工智能的言论
  • 5.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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