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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与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

摘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乡之间劳动人口流动性增加,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农村务农人口持续减少,加之农民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受到影响,“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地”成为全国农村面临的重要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由此可见,在通过规模化流转土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还存在土地托管等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来推进农业现代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为小农户提供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而土地托管就是实现该目标的一种重要形式。土地托管是在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农村老龄化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出现的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仝志辉等认为土地托管就是在“农户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服务自选”原则下,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及土地用途,由托管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从种到管、从技术服务到农资供应的全程服务。陕西省是全国最早探索试验土地托管模式的地区,西安市长安区的土地托管工作曾受到时任总理温家宝同志的肯定和称赞,农业部调研组还将长安区土地托管赞誉为创新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中的“长丰模式”。因此,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对长安区土地托管工作进行了深度调研,对长安区土地托管的基本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研究发现土地托管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形式,尤其是这种模式对农业生产要素进行了重新配置,“长丰模式”是以陕西长丰种业有限公司为依托,利用陕西长丰现代农业托管有限公司和西安市长安区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了小农户家庭和龙头企业各自的优势,这有利于形成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龙头企业在土地托管、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激活了村集体的组织能力和统筹能力,并形成新的统筹力量,进而有助于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关键词

作者

赵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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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与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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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长安区土地托管的基本情况
    1. (一)陕西长丰现代农业托管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2. (二)陕西长丰现代农业托管有限公司的运行模式
    3. (三)土地托管员发挥沟通组织作用
    4. (四)陕西长丰现代农业托管有限公司取得的成效
      1. 1.八个提高
      2. 2.四个降低
    5. (五)陕西长丰现代农业托管有限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
      1. 1.资金不足
      2. 2.土地托管员的积极性不够,后备力量不足
      3. 3.农机散户与托管公司联系不紧密,服务能力受限
      4. 4.村集体统筹作用的内生动力不足
      5. 5.城市化的推进挤压其生存空间
  • 二 土地托管模式下的家庭经营
    1. (一)土地托管对小农户的影响
    2. (二)土地托管中利益和风险的分配机制
      1. 1.托管公司和小农户共同分享农业利益
      2. 2.托管公司和小农户共同分担农业风险
  • 三 土地托管助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 四 土地托管与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 (一)坚持了农民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
    2. (二)激活了村集体的统筹能力
    3. (三)丰富了农业生产中“统”的主体和内涵
  • 五 推进土地托管模式发展的政策建议
    1. (一)当前土地托管模式发展尚存在的问题
      1. 1.土地规模足够,但连片经营难以实现
      2. 2.村级组织积极参与,但行动能力受限
      3. 3.企业发挥主导作用,但乡村治理出现困境
      4. 4.企业经营优势明显,但难以进一步发展壮大
      5. 5.土地托管需求度高,但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2. (二)进一步推进土地托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1. 1.强化村级统筹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土地托管环境
      2. 2.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多元化的统筹主体
      3. 3.深化土地托管体系建设,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
      4. 4.创新土地托管模式,分程度有类别地将农业生产纳入土地托管体系
      5. 5.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完善分工协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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