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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新闻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

摘要

经历辛亥革命的洗礼,民初新闻事业发展迅速,新报刊大量涌现。为强化对新闻事业的管理,南京临时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中央,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总纲,确认言论自由的基调。以临时大总统为统领,以内务部、交通部等中央部门为承管者。废除《大清报律》中违反民主共和体制的条款,有选择地沿用相关事务性管理条例。积极制定《民国暂行报律》等法律法规,佐以“减免邮资”等行政命令。编辑出版了《临时政府公报》共58期,树立政府舆论权威,促进新闻宣传事业的发展。在地方,由各地都督府负责一方新闻事业管理。除执行中央相关新闻宣传管理政令外,各都督府亦会根据自身需要,采取诸如资助报刊创办发行、安排记者专访以占领舆论阵地等举措来协调地方新闻事业的发展。在积极促进配合的同时,从中央至地方亦有相关管制措施加以约束。

关键词

作者

高山冰 (1981- ) 新闻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网络与新媒体系主任,江苏省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委员,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兴趣包括新媒体与社会、媒介伦理法规、民国新闻史等,发表20余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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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新闻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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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新闻管理体制的建构
    1. 一 新闻管理机构设置
      1. (一)中央——内务部执掌新闻管理职责
      2. (二)地方——民政与军政并存共管
    2. 二 新闻管理法律法规制定
      1. (一)国家宪法赋予了人民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
      2. (二)行政法规《民国暂行报律》引发风波
      3. (三)部门性法律法令促进了新闻业的发展与繁荣
      4. (四)各省的纲领性法令保障了地方新闻事业的发展
  •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新闻管理体制的运行
    1. 一 刊发官报
    2. 二 建立与记者沟通机制
    3. 三 设立新闻宣传纠纷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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