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摘要
广安法院将司法建议视为审判职能的延伸,突出多元解决机制,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特点加强案件审判,参与乡村治理,扎实推进“六个实质化”司法为民,指导村民依法自治,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分析人民法院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当前人民法院应当立足审判职能,多维度践行依法善治,突出诉源治理,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作者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基本情况
- (一)广安市的基本情况
- (二)当前广安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基础
-
二 实施背景
- (一)宏观层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 (二)微观层面:社会矛盾纠纷现状
- 1.传统行政和社区调解渐显疲软
- 2.集中体现了刚性矛盾的高风险性与扩张连带性
- 3.政府及社会组织化解社会矛盾存在局限性
- 4.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化解具有独特性
-
三 主要做法及成效
- (一)将司法建议视为审判职能的延伸
- (二)突出多元解决机制,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
- (三)立足辖区特点,加强案件审判参与乡村治理
- (四)扎实推进“六个实质化”,实现为民司法
- 1.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
- 2.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
- 3.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
- 4.推进庭审实质化
- 5.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
- 6.推进文化建设实质化
- (五)指导村民依法自治
- (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 四 问题与不足
-
五 对策建议
- (一)明确角色定位,践行依法善治
- 1.整合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治理能力
- 2.规范司法建议,提升建议质量
- (二)突出诉源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 (三)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
- (一)明确角色定位,践行依法善治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