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实施报告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自此,中医药事业得到发展,中医药非遗保护和利用引起了广泛重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中医传统技术、理论和方法等内容,目前我国在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是仍存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体系不健全、立法内容不完善等立法困境。为了解决上述难题,我国应当加强推动《中医药法》实施;通过完善《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将保护与开发并重;通过建立中医药非遗保护利益共享机制、税收优惠激励制度、合理使用机制、国际化推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机制,以达到切实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作者
李琴英 ,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化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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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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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范围及研究对象特点
- (一)研究范围
- (二)评价标准与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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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医药非遗国际保护状况及评析
- (一)传统中医药国际保护现状简述
- (二)中医药非遗国际保护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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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医药非遗保护的立法情况及评价
-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委实施中医药非遗保护的立法情况及评价
- (二)地方人大及政府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情况及评价
- 四 国家级中医药非遗及其传承人的入选状况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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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国中医药非遗立法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 (一)中医药非遗立法存在的问题
- (二)中医药非遗保护的立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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