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践与反思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5日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强调其“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想法目前已经逐渐在政策、立法和业界赢得普遍共识。但如何才能有效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底应该坚持延伸生产者责任原则最初的设计初衷,还是接受其实践过程中的妥协?在这一舶来的法律制度日渐深刻地融入中国现实的循环经济实践中的时候,的确应该认真反思和权衡一下立法的初心与行动的实效。
作者
童昕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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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激励源头设计创新与实现末端高效废物管理:孰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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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目标与实现机制
- (一)减量化目标与循环利用目标
- (二)个体责任与集体责任
- (三)强制回收与自愿回收
- (四)生产者回收系统与地方废物管理系统
- 三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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