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安徽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例研究

摘要

本报告以安徽省4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为例,梳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手段,从内部、外部两个层面剖析上市公司违法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背后成因提出加强监管、强化公司治理、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树牢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等意见建议。

作者

夏建光 ,安徽证监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永猛 ,安徽证监局三级主任科员。
丁琦琦 ,安徽证监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想 ,安徽省铁路基金公司研究发展部负责人。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廖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基于2011~201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析》,《时代金融》2016年第7期。
  • 吕寻飞:《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现代经济信息》2018年第13期。
  • 黄世忠、叶钦华、徐珊:《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特征分析——基于2007年至2018年6月期间的财务舞弊样本》,《财务与会计》2019年第10期。
  • 李子璠、宋夏云:《獐子岛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审计与理财》2020年第7期。
  • 黄新建、李若山:《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8期。

安徽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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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2019年至2020年7月9日信披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概况
    1. (一)证监会行政处罚概况
      1. 1.信披违法类型
      2. 2.信披违法行为持续时间
      3. 3.信披违法行为特点
    2. (二)安徽省上市公司信披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
  • 二 安徽省上市公司信披违法案例分析
    1. (一)4起信披违法案例基本情况
      1. 1.Z公司信披违法案
      2. 2.S公司信披违法案
      3. 3.H公司信披违法案
      4. 4.X公司信披违法案
    2. (二)公司违法成因
      1. 1.外部原因
      2. 2.内部成因
  • 三 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
    1. (一)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
      1. 1.重新界定信息披露原则
      2. 2.重新梳理重大事件
      3. 3.增加董监高异议
    2. (二)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信披违法成本
      1. 1.行政处罚力度更大
      2. 2.民事赔偿更便利
      3. 3.刑事追责力度更大
  • 四 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1. (一)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2. (二)坚持“四个敬畏”,强化公司治理,打造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
    3. (三)中介机构必须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4. (四)投资者要树牢价值投资理念,摒弃投机炒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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