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民国时期武汉地区房捐制度变迁及征管实践管窥(1927—1949)

摘要

房捐本为赔款所征,后来成为地方的重要税收来源,为地方建设发展提供经费支持。以民国时期武汉地区为例,房捐自其开征至结束,地方政府为确保征管顺利,在制度设计方面不断完善,其科学性与合理性显著提高,税收征管日益规范化。房捐征管涉及征纳双方切实利益,彼此纠纷不断。而在事实上履行纳税人团体职责的近代商人组织,因实力雄厚颇具影响,政府、市民均仰赖于它,以至于其地位越发凸显,社会影响甚巨。

作者

王世超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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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武汉地区房捐制度变迁及征管实践管窥(192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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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近代房捐的兴起
    1. (一)清廷败于列强偿付庚款
    2. (二)地方近代事业建设经费需求
    3. (三)国地分税制改革
  • 二 武汉地区的房捐制度
    1. (一)房捐征管机关及征缴办法
    2. (二)征捐调查人员选拔标准及奖惩措施
    3. (三)房捐税基及免征对象
    4. (四)房捐税额和纳捐人
    5. (五)对抗缴迟纳房捐的处罚措施
  • 三 武汉房捐征收中的征纳博弈
    1. (一)民众抗捐:以市民雷铨衡为例
    2. (二)社团拒斥:以汉口广货业同业公会为例
    3. (三)商界抵制:以汉口招商分局为例
    4. (四)政府内部折冲:公产房屋应否纳捐
      1. 1.公产房屋应否纳捐之交磋
      2. 2.裁决结果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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