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彰显
摘要
1986年12月,武汉市经过充分准备,跻身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了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武汉市公布实施《武汉市文物保护实施办法》等多部地方法规,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系列城市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法律体系,对历史建筑、历史风貌街区、历史文化名村进行全方位保护和规划,同时维修、新建了一批博物馆、纪念馆,充分彰显城市的历史文化。通过各方联动实施系列综合措施,武汉市逐渐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历史文化名城。
作者
邹俊 ,经济法专业知识产权方向硕士,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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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管理体制随时代“变脸”
- 二 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穿上法律的“护身衣”
- 三 管中窥豹,从典型案例看名城保护
- 四 平衡彰显历史文化与发展经济的“跷跷板”
- 五 名城保护意识一步一级台阶,明天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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