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构建前海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模式的困难与对策
摘要
国家对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定位之一是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场。在这一命题下,片区实行法定机构主导社会治理的新型治理模式,体现出与一般行政区行政相区别的治理特点,也对自贸区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前海检察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走访、座谈、办案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专项调研,发现前海开展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着共赢理念未树立,自贸片区治理结构协调性不强、行政管理职责不清,公益保护监督手段有限和整改效果缺乏科学考评体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前海检察院需要着重按照前海实际,立足问题导向,从监督难点出发,有针对性地谋划下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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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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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前海自贸片区治理模式的法理思考
- (一)一种新的治理主体
- (二)一种新的治理模式
- (三)一种新的监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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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海开展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困境
- (一)共赢理念未树立
- (二)治理结构协调性不强
- (三)行政管理职责不清
- (四)检察监督手段有限
- (五)整改效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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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探索建立更富实效的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新模式
- (一)树立公益诉讼共赢新理念
- (二)争取形成相互协调的治理新结构
- (三)推动自贸区行政管理职能重构
- (四)创新检察监督手段
- (五)建立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科学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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