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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题: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中国化
文献关键字: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 法治建设
毛泽东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我国制宪是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正确地、恰当地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正确地、恰当地总结经验,是制定宪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是制宪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方法。毛泽东同志的制宪思想是丰富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宝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毛泽东 制宪思想 原则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法学
张庆福 ,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陈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论毛泽东同志的制宪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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