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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同志的制宪思想

摘要

毛泽东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我国制宪是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正确地、恰当地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正确地、恰当地总结经验,是制定宪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是制宪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方法。毛泽东同志的制宪思想是丰富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宝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作者

张庆福 ,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陈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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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同志的制宪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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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 (二)我国制宪是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 (三)正确地恰当地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是我们制定宪法必须遵循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 (四)正确地恰当地总结经验,是制定宪法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 (五)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是我们制宪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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