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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法体制的形成及意义
摘要
政法体制是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当代中国的政法体制是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渐形成的,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在条块关系中,以块块管理为主的同级党委领导体制;在央地关系中,党内分级归口管理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体制。研究中国的政法体制,仅用具有普适意义的现代西方概念来理解还不够,还需要运用本土概念深描中国的法律经验事实。这样才有可能反思和建构“关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作者
侯猛 ,男,江苏徐州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社会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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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问题与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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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条块关系下的同级党委领导制
- (一)向谁负责:同级政府党组,还是同级党委
- (二)向谁负责:向上一级政法机关党组,还是地方同级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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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分级归口管理与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 (一)管干部:组织部,还是政法工作部
- (二)管业务:从政法分党组到政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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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可能的启示意义
- (一)制度意义
- (二)学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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