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珠海法院防范化解银行业金融风险的实践与创新
摘要
珠海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在金融审判领域精准施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分析近四年金融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和特点,总结珠海法院在创新金融审判机制、延伸金融审判职能、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加强金融审判调研以及加强金融审判指导等方面的突出做法,并对未来优化金融审判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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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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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珠海涉银行业金融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2017年以来涉银行业金融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1.收结案情况及起诉标的额
- 2.金融案件类型
- (二)珠海金融诉讼案件特点
- 1.案件增长迅猛,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
- 2.简易程序适用比例不高
- 3.金融案件调解、撤诉结案难
- 4.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金融机构胜诉率高
- 5.案件与经济周期变化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和滞后性
- (一)2017年以来涉银行业金融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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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珠海涉银行业金融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矛盾
- (一)发现的问题
- 1.贷款材料混乱不规范
- 2.对合同主体身份审查不严
- 3.个别银行对提高信用卡额度资信审查不够严格
- 4.保证金质权设定不当
- 5.贷款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通知工作不到位
- 6.贷款催收工作存在不足
- 7.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
- 8.举证瑕疵被驳回
- 9.送达地址约定不明,债权回收周期长
- 10.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
- (二)需解决的矛盾
- 1.司法资源供给不足与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矛盾
- 2.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与金融审判执行专业化的矛盾
- 3.司法效率不高、司法成本较高与金融案件要求及时、低成本处理需求的矛盾
- 4.执行难问题突出与金融债权足额、快速实现的矛盾
- (一)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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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珠海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主要做法
- (一)创新金融审判机制,提升金融审判质效
- 1.成立专业审判团队,大力推动金融案件快速处理
- 2.强化金融行业调解机构建设,构建“一站式”矛盾化解机制
- 3.推进金融审判信息化建设
- (二)加强金融审判调研,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 (三)加强金融审判指导,维护司法公信力
- (四)延伸金融审判职能,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 (一)创新金融审判机制,提升金融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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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继续深化金融审判工作的对策建议
- (一)充分发挥法院法治保障功能
- (二)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协调机制
- (三)推进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
- (四)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 (五)做好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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