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立场比较与立法价值探析
摘要
后位继承制度源于罗马法中的遗产信托制度,并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后位继承制度。各国对此的立法态度各不相同,差异甚大。我国《民法典》中目前没有规定后位继承制度,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已出现不少涉及后位继承问题的案件。从满足人们对个人财产传承途径与方式多元化的需求和不断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角度来看,承认与引进后位继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是保障遗嘱人遗嘱自由,维护遗产继承关系当事人权益,预防权利冲突与继承纠纷的需要,更是实现《民法典》物权编和继承编的立法宗旨,与《民法典》相关制度配套适用和进一步完善我国《民法典》内容的需要。
作者
吴国平 ,福建江夏学院教授,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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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后位继承制度的起源与功能
- 二 各国对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态度考察
-
三 我国对后位继承制度的实践探索、理论分歧与立法现状
- (一)司法实践的积极探索
- (二)学界关于后位继承制度的探讨
- (三)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现状
- 四 在我国立法上确立后位继承制度的重要立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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