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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场与村民自治:扶贫第一书记制度的实践逻辑

摘要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本文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运用个案研究法和过程—事件法,选取江西省赣村作为田野调查点,以扶贫第一书记政策分析国家力量与村民自治的互动关系,探索乡村治理模式。研究发现,第一书记肩负政治任务,携带大量的国家资源,以国家身份嵌入乡村场域,形塑乡村结构和发展秩序。总体来看,村庄治理主体实现了再造,作为治理载体的自组织被培育,村庄的治理形态由一元治理到协同共治,村民自治的功能得以重构。第一书记以行政力量嵌入乡村社会,是国家以“外力”推动乡村社会内部问题解决的一种积极探索。

作者

夏琪 ,社会学硕士,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四川大学中国西部反贫困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王卓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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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场与村民自治:扶贫第一书记制度的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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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引言
    1.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 1.研究背景
      2. 2.研究意义
    2. (二)文献综述
      1. 1.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2. 2.扶贫第一书记研究综述
      3. 3.文献述评
    3. (三)核心概念与理论依据
      1. 1.核心概念
      2. 2.理论依据
    4. (四)主要研究方法
      1. 1.资料收集方法
      2. 2.资料分析方法
    5. (五)研究内容
  • 二 调研地基本情况及事件选择
    1. (一)调研地基本情况
    2. (二)两个事件的选择
      1. 1.选择原因
      2. 2.事件简要概述
  • 三 强国家与弱社会:国家力量单向渗入形态
    1. (一)国家以权力符号的入场
    2. (二)第一书记试探性地“摸底”
    3. (三)“波澜不惊”:孱弱的乡村自治
      1. 1.敷衍了事的村干部
      2. 2.失语的普通村民
  • 四 国家在场与村庄政治的冲突和回应
    1. (一)国家权力的全方位渗透
      1. 1.社会动员
      2. 2.话语实践
      3. 3.政治符号
    2. (二)乡村社会的激烈排斥
      1. 1.村干部的不满畏难情绪
      2. 2.来自村民的表达与反抗
    3. (三)回应冲突:治理技术的运用
      1. 1.强制性权力
      2. 2.情感治理
      3. 3.乡土规则运用
  • 五 良性互动:国家权力延伸与村民自治功能重构
    1. (一)有效的合作:调适与整合
      1. 1.村级组织内部整合
      2. 2.联合长老政治
      3. 3.草根队伍建设
    2. (二)村民自治功能再生
      1. 1.治理主体:主体再造
      2. 2.治理载体:自组织培育
      3. 3.治理形态:单一管理到协同共治
    3. (三)何以重构
      1. 1.国家权力运作
      2. 2.资本的塑造
      3. 3.公民意识的兴起
  • 六 结论与讨论
    1. (一)结论
    2. (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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