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试论清代错案的认定标准及其影响

摘要

为减少错案的发生,清代形成了以事实认定与定罪量刑为主要考察对象的错案认定标准。而实践过程中,该认定标准由于缺乏客观性,呈现诸多瑕疵,无法实现情罪相符、司法公正的目标。但即便如此,承审官员一般不会对上级官员指出的所谓“错误”据理力争,而是采取了“惟上是听”的态度,这与错案责任规范等制度设计密切相关。

作者

白阳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讲师,复旦大学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试论清代错案的认定标准及其影响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12.15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论文目录

  • 一 错案的认定标准
    1. (一)案件事实
      1. 1.事实情节认定错误
      2. 2.主体性质和身份关系认定错误
    2. (二)定罪量刑
      1. 1.律例理解错误
      2. 2.有专条而未引
      3. 3.引已删之条
      4. 4.比附错误
      5. 5.援引成案错误
  • 二 错案认定标准之瑕疵
    1. (一)案件事实认定的不确定性
    2. (二)律例适用的模棱两可
      1. 1.同案不同驳
      2. 2.改拟错误
  • 三 对错案认定的惟上是听
    1. (一)惟上是听的直接表现
    2. (二)惟上是听背后的制度因素
      1. 1.承审官员为何一味遵照改拟?
      2. 2.上司为何驳而不改?
  • 结语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