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民国时期平谷县政的“正常”与“非常”

摘要

自清末新政开始,县制的变革便成为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国民党执政后,对县及县以下行政体系的建设颇为重视,县政内容与县长职责均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以曾任河北省平谷县县长的李兴焯为个案,以其记述县长经历的著作《平谷县两年来之回顾》为主要材料,可以完整地呈现出一个位于中日对峙前线的县在战争前后的“非常”阶段及政治运行的“正常”情形中的真实样貌。长城抗战期间,李兴焯尽力满足驻军的军需要求,调动资源支援前线。中日签订《塘沽协定》后,李兴焯复任平谷县县长,先是恢复县政权,进行善后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继而在教育、保卫、建设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平谷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李兴焯还推行了裁局改科、司法改革、财政改革等具有“体制性”变革意义的举措,促进平谷县政的规范化、现代化。李兴焯在平谷担任县长的经历,为探究民国时期县政的实际运行情况、明确县长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对于增进学界对相关问题的认知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

项浩男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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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平谷县政的“正常”与“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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