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集合信托:慈善组织资产保值增值的创新模式
摘要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慈善组织合法合规地进行资产的保值增值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全国先进示范区,于2018年和2020年分别在该领域做了创新性的尝试,多家慈善组织联合起来以集合信托的方式与信托机构合作,同时积极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合作,这种多方协同“抱团取暖”的投资模式对后续慈善组织进一步开展资产保值增值活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
王小伟 ,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副秘书长;研究方向为公益理财、慈善基金会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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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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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慈善组织资产保值增值:两个案例
- (一)案例一:“顺德向善”集合信托计划
- (二)案例二:“深圳慈善共同基金”集合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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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集合信托与多方协同:对两个案例的比较分析
- (一)两个案例的区别
- 1.供给模式的差异
- 2.风险评估的差异
- 3.投资标的的差异
- (二)两个案例的共性
- 1.多家慈善组织联合
- 2.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参与
- 3.把有固定收益的债权类产品作为投资标的
- 4.多方协同
- (一)两个案例的区别
- 三 案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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