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关于电子票据立法的反思与建议
摘要
随着信息与电子技术的发展,在大数据时代,电子技术对任何领域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票据领域亦不可避免。《票据法》实施至今,其规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与不周延性。随后出台的《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并不能及时地规避电子票据中所显现的新风险、保护交易安全。本文认为,有必要从电子票据所涉法律关系入手,探讨电子票据立法现状,采用《票据法》中专门设立章节的电子票据立法模式,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体系。
作者
冯敏怡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王鑫磊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
Feng Minyi
Wang Xi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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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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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电子票据法律关系分析
- (一)法律地位
- (二)法律关系
- 1.客户与网上银行
- 2.客户与电子票据认证服务机构
- 3.网上银行与电子票据交换中心
- (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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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电子票据的立法现状
- (一)《票据法》法律规则的缺失
- (二)《电子签名法》的适用与不足
- (三)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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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完善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电子票据立法模式的选择
- (二)电子票据配套法律制度的具体设定
- 1.完善《票据法》《电子签名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与电子票据有关的法律法规
- 2.在《刑法》中增添相关罪名
- 3.修订《税法》中的相关内容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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