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齐星集团合并重整
摘要
2017年10月,某省地方法院裁定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合并重整。鉴于齐星集团等公司存在高额的相互担保以及高度混同情形,已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地方法院依法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为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重整提供61.6亿元偿债资金后,通过债权分类调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制定专门的债权清偿方案和持续经营方案,在继续保持企业经营运转的同时,全力做好与重整相关各项具体工作,这为大型集团企业在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下通过合并重整方式成功熔断关联担保链条、化解区域性债务风险提供了成功样本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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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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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整动因
- (一)具备重整价值
- (二)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利益
- (三)实现债务人重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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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方案分析
- (一)实质合并重整的模式分析
- (二)引入优质资产进行重组
- (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 (四)出资人权益调整
- 1.股权让渡
- 2.股权质押解除
- (五)经营方案的调整
- 四 重整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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