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民法典》第552条(债务加入规则)评注
摘要
我国《民法典》第552条首次以实证法的形式规定了债务加入制度。债务加入兼具债务移转和债务担保的制度价值。第三人作为债务人加入债之关系增大了责任担保的范围,具有很强的增信属性。债务加入可以通过三种债务加入合同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的单方允诺设立,以不要式为已足。债务加入人应符合法定主体资格要求,作为债务加入客体的债务应具有有效、可转移性,同时不存在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反对或拒绝。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原因不仅是判定第三人在履行债务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的依据,也对债务加入的实践认定产生影响。应通过形式与实质双重标准对债务加入加以区分认定,以明确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债务加入人原债务之间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关系,履行了债务的债务加入人可否向原债务人追偿依据双方间的约定或原因关系而定。
作者
李伟平 ,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检索正文关键字
章节目录
- 一 规范意旨
-
二 债务加入的成立
- (一)债务加入的设立方式
- 1.第三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加入合同
- 2.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加入合同
- 3.第三人、债权人、债务人签订债务加入合同
- 4.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允诺加入债务
- (二)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
- 1.原债务有效存在
- 2.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 3.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加入合同或第三人对债权人的单方承诺
- 4.他方当事人不反对债务加入
- 5.债务加入人具有加入他人债务的主体资格
- (一)债务加入的设立方式
-
三 债务加入的原因
- (一)债务加入的三组法律关系
- (二)解读债务加入的原因关系
- 1.何为“债务加入的原因”
- 2.“债务加入的原因”不同于“债务加入的原因行为”
- (三)无因性构造的债务加入
- 1.债务加入合同的法律性质
- 2.债务加入的无因性
-
四 债务加入的区分认定
- (一)债务加入与近似制度辨析
- 1.债务加入与免责的债务承担
- 2.债务加入与履行承担
- 3.债务加入与第三人履行
- 4.债务加入与保证
- (二)债务加入与其他制度实务区分规则
- 1.第三人是否对债权人负有义务的判定
- 2.债务加入与保证、免责的债务承担的区分
- (一)债务加入与近似制度辨析
-
五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
- (一)第三人作为债务人加入债之关系
- 1.债务加入的时间点
- 2.债务加入的义务类型
- 3.从义务的移转规则
- (二)债务加入人的抗辩权
- 1.基于债权人和原债务人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抗辩权
- 2.基于债务加入合同产生的抗辩权
- 3.基于第三人与债务人间承担债务原因关系的抗辩权
- (三)债务加入人的追偿权
- (四)债务加入人的形成权
- 1.对主债权的抵销权
- 2.终止主债权合同的形成权
- (五)债权人担保权的存续
- 1.意定担保权的存续
- 2.法定担保权的存续
- (一)第三人作为债务人加入债之关系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