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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摘要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是否完善是影响法治政府目标实现的重要方面。本部分评估主要考察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公开听取意见、实体合法性、信息化水平及管理监督方面的情况,指标设计的主要依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评估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能够落实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要求,但在公开听取意见、清理及后评估制度落实方面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空间,亟须有针对性地着力完善。
作者
曹鎏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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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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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标设置及评估标准
- (一)指标体系
- (二)设置依据和评估标准
- 1.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是否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切实公开听取意见
- 3.地方政府规章的实体合法性
- 4.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体合法性
- 5.地方政府规章平台信息化水平
- 6.行政规范性文件平台智能化水平落实情况
- 7.地方政府规章清理及后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 8.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后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 二 总体评估结果分析
-
三 三级指标评估结果分析
- (一)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是否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切实公开听取意见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三)地方政府规章的实体合法性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体合法性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五)地方政府规章平台信息化水平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六)行政规范性文件平台智能化水平落实情况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七)地方政府规章清理及后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八)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后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一)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是否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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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评估结论与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 1.公开听取意见制度落实不到位
- 2.个别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实体违法
- 3.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的信息化水平较低
- 4.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制度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 (二)完善的建议
- 1.地方政府应当切实落实公开听取意见制度
- 2.地方政府应当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体合法性
- 3.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 4.强化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制度的严格实施
- (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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