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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问责
摘要
在2021~2022年评估中,“监督与问责”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为59.09分,在平均分之上的城市有56个,较2020年增加了3个。本年度的指标体系有较大修改,二级指标修改为“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与“政务诚信建设”两项,三级指标由原来的八项减少至五项,指标的分值也进行了一定调整。七年来的评估结果显示,法治政府建设在监督与问责方面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人大和政协监督日益制度化与常态化、司法监督有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的渠道普遍畅通、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积极有效推进。但也应当注意到,其总体水平仍然有待提升,存在的问题包括: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程度仍不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司法监督的公开程度较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落实亟待加强、职责任务亟待细化。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强化人大和政协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和透明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长效机制,严格重大公共利益领域负责出庭要求,总结败诉经验,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全面强化司法监督;细化政务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制定更为具体实际的政务诚信实施方案。
作者
郝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反垄断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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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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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标设置及评估标准
- (一)指标体系
- (二)设置依据和评分标准
- 1.是否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及时答复;是否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是否公开办理情况报告
- 2.是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 3.对公众的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是否及时调查、说明、处理和反馈
- 4.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机制
- 5.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 二 总体评估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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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级指标评估结果分析
- (一)是否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及时答复;是否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是否公开办理情况报告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二)是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三)对公众的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是否及时调查、说明、处理和反馈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四)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机制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五)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 1.总体表现分析
-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一)是否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及时答复;是否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是否公开办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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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评估结论与建议
- (一)趋势和主要成就
- 1.人大和政协监督更为有效、稳定,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改进
- 2.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增强,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
- 3.公众和媒体监督举报的渠道普遍畅通、举报投诉处理较为及时
- 4.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 (二)存在的问题
- 1.对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程度仍需提高
-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待进一步压茬落实
- 3.法院与检察院对行政权力进行司法监督的公开程度较低
- 4.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落实亟待加强,职责任务亟待细化
- (三)完善的建议
- 1.及时充分地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 2.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
- 3.积极公示接受司法监督的情况报告,提高信息透明度
- 4.细化政务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结合实际的政务诚信实施方案
- (一)趋势和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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