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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问责

摘要

在2021~2022年评估中,“监督与问责”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为59.09分,在平均分之上的城市有56个,较2020年增加了3个。本年度的指标体系有较大修改,二级指标修改为“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与“政务诚信建设”两项,三级指标由原来的八项减少至五项,指标的分值也进行了一定调整。七年来的评估结果显示,法治政府建设在监督与问责方面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人大和政协监督日益制度化与常态化、司法监督有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的渠道普遍畅通、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积极有效推进。但也应当注意到,其总体水平仍然有待提升,存在的问题包括: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程度仍不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司法监督的公开程度较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落实亟待加强、职责任务亟待细化。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强化人大和政协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和透明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长效机制,严格重大公共利益领域负责出庭要求,总结败诉经验,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全面强化司法监督;细化政务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制定更为具体实际的政务诚信实施方案。

作者

郝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反垄断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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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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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指标设置及评估标准
    1. (一)指标体系
    2. (二)设置依据和评分标准
      1. 1.是否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及时答复;是否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是否公开办理情况报告
      2. 2.是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3. 3.对公众的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是否及时调查、说明、处理和反馈
      4. 4.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机制
      5. 5.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 二 总体评估结果分析
  • 三 三级指标评估结果分析
    1. (一)是否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及时答复;是否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是否公开办理情况报告
      1. 1.总体表现分析
      2.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2. (二)是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1. 1.总体表现分析
      2.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3. (三)对公众的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是否及时调查、说明、处理和反馈
      1. 1.总体表现分析
      2.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4. (四)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机制
      1. 1.总体表现分析
      2.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5. (五)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1. 1.总体表现分析
      2. 2.分差说明及典型事例
  • 四 评估结论与建议
    1. (一)趋势和主要成就
      1. 1.人大和政协监督更为有效、稳定,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改进
      2. 2.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增强,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
      3. 3.公众和媒体监督举报的渠道普遍畅通、举报投诉处理较为及时
      4. 4.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2. (二)存在的问题
      1. 1.对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程度仍需提高
      2.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待进一步压茬落实
      3. 3.法院与检察院对行政权力进行司法监督的公开程度较低
      4. 4.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落实亟待加强,职责任务亟待细化
    3. (三)完善的建议
      1. 1.及时充分地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2. 2.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
      3. 3.积极公示接受司法监督的情况报告,提高信息透明度
      4. 4.细化政务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结合实际的政务诚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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