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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科技风险类别与监管政策
摘要
我国的金融科技创新以P2P为代表,经历了混乱发展阶段、整顿阶段、规范发展阶段,并且在混乱发展阶段给我国民间资本市场带来较大的冲击。本文研究了金融科技创新的应用领域及状况,分析了金融科技创新中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和风险类别,最后提出针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政策措施。
作者
马春辉 ,湖南永兴人,副研究员。2003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政府部门从事政府统计工作,在国家高端智库之一的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从事研究工作。2005年进入深圳大学传播学院,给本科生、研究生讲授经济学、统计学、市场营销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曾在《光明日报》《改革》《南开经济研究》《开放导报》《中国软科学》《经济学家》《上海经济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50多篇,出版《中国城市化问题论纲》等学术著作4部,主编及编写多部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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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新问题
- 二 对金融科技的理解
-
三 金融科技风险
- (一)科技创新风险
- (二)道德风险
- (三)项目投资评估的风险
-
四 监管政策措施
- (一)建立风险预评估机制
- (二)强化监管第一责任主管部门职责
- (三)科技金融需要科技监管
- (四)金融科技监管法治建设
- (五)系统引导创新与监管
- (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 (七)金融科技创新应制定负面清单
- (八)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对金融科技监管仍有借鉴意义
- (九)重视监管科技的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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