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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背景下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规则衔接研究
摘要
推进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规则衔接,对于完善区域纠纷解决机制、优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营商环境、推进珠海(横琴)和澳门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珠海(横琴)和澳门在调解法制、调解体系和发展水平等方面各有差异,调解规则衔接仍然有一定困难。为此,课题组提出,加快推进珠海(横琴)和澳门协同调解立法,联合设立调解组织,打造在线调解平台,完善互认调解员机制,构建跨境执行调解协议机制,加强调解社团互动交流以及构建商事调解信用体系等,系统推进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规则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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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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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化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规则衔接的重要意义
- (一)完善合作区解纷机制的基本要求
- (二)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的现实要求
- (三)推动珠澳融合、琴澳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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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当前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规则衔接的现状与主要问题
- (一)珠海(横琴)与港澳在调解领域合作的主要成果
- 1.巩固人民调解治理优势
- 2.积极推动商事调解发展
- 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 4.创新推动在线调解发展
- 5.率先成立跨区域大调解协会
- 6.积极探索民商事规则衔接
- (二)珠海(横琴)与澳门调解规则衔接面临的主要问题
- 1.调解发展差异较大,调解体系各不相同
- 2.制度设计均有不足,区域调解资源统筹缺乏立法依据
- 3.具体调解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两地衔接基础有待加强
- 4.调解合作的广度和调解规则衔接的深度有待拓展
- (一)珠海(横琴)与港澳在调解领域合作的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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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推进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规则衔接的基本对策
- (一)加快珠海(横琴)和澳门调解协同立法
- (二)积极设立珠海(横琴)和澳门联合调解组织
- (三)联合打造纠纷在线调解平台
- (四)完善两地调解员互认机制
- (五)实现两地调解协议的跨境执行
- (六)发挥调解社团组织的融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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