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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

摘要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主要有三种法治与政体之间内在理论结构的范式:法治工具主义论、法治目的主义论和法治社会秩序论。法治工具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法治目的主义则是人类社会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独特现象。在非宪制的政体之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不能并存;而在宪制的政体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则可以并存。

作者

徐爱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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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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