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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自主型进路

摘要

我国正处于法治进路转型之中,亦即从偏重于学习和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和理论的追仿型进路转向以适应中国国情、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目标的自主型进路。在这种转型中,必须对法治理论和制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予以审慎的思考与辨识,在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及其对法治的影响基础上,形成深化法治的主导思路,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某些偏失,避免局部性、阶段性的始乱终弃。

作者

顾培东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腾讯讲席教授。先后出版《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我的法治观》、《大陆法系》等专著、译著1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1992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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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自主型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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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引言
  • 二 法治进路转型及自主型法治进路的确立
  • 三 对法治理论中几个重要问题的审视与辨识
    1. (一)西方法治理论中哪些是真正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的资源
    2. (二)法条主义是不是法治的核心原则
    3. (三)司法独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西方社会是否真实存在司法独立
    4. (四)实行法治是否应奉行法律中心主义
  • 四 我国自主型法治进路的主导思路
    1. (一)以保证执政党的核心领导为前提,界定司法在我国政治结构中的地位
    2. (二)以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且区际发展极不平衡为背景,考虑法律及其适用的多样性和区别性
    3. (三)以我国社会治理资源的多元性和司法资源的相对匮乏为基础,确定并发挥司法的职责与功能
    4. (四)立足于社会阶层严重分化、利益群体及其诉求极为复杂的现实,重视司法行为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
    5. (五)以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能力普遍较弱为客观制约,把握法律专业化、技术化、程序化水准提升的进程
    6. (六)以我国司法队伍的现状为条件,完善司法权的配置,并建立和健全司法机构内部运行机制
    7. (七)以我国所处的国际地位和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为参照,提升法律对外部世界的应对能力
  • 五 自主型法治进路中应防止和避免的偏失
    1. (一)高扬法治旗帜,养护并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我国法治的信心
    2. (二)尊重司法的固有规律和特征,维护司法审判必要的独立性
    3. (三)重视法律的安定和稳定,强化法律实施的严肃性
    4. (四)继续以开放的姿态,广泛吸收各国法治的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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