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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检察机关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摘要
经济功能区是依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与任务分工,通过公共管理被赋予特定经济功能的特定区域,区别于行政区,其更多承载着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使命。专门设立的功能区检察机关应深度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本文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实证分析精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思路,并提出功能区检察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路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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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功能区检察机关与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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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海检察院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
- (一)延伸职能,为前海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1.构建联动格局,助推金融产业集聚创新发展
- 2.提供靶向服务,助力企业防风险堵漏洞
- 3.加强法律保障,维护前海良好的金融秩序
- (二)服务港企,开展涉外涉港澳民商事监督
- 1.探索港企合规建设
- 2.探索开展涉外涉民商事法律监督
- 3.探索开展与港澳司法机关的协作交流
- (三)维护稳定,探索建立重大公共事件提前介入机制
- 1.依法能动履职,做好刑事检察工作
- 2.探索重大公共事件提前介入机制
- 3.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
- (四)立足前海,全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综合司法保护
- 1.积极落实海洋检察案件集中管辖
- 2.探索海洋检察监督机制
- 3.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保护协作机制
- (一)延伸职能,为前海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三 功能区检察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路径建议
- (一)功能区检察机关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般要求
- 1.服务保障功能区发展
- 2.检察业务创新发展
- 3.司法工作交流合作
- 4.进行检察理论研究
- (二)功能区检察机关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路径分析
- 1.围绕服务保障功能区的检察理念
- 2.探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制度
- 3.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机制
- 4.加强内外部协作提升
- (一)功能区检察机关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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