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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检察公益诉讼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的探索
摘要
水资源税改革是中国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税征收中的重要改革举措,而基层试点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不容乐观。检察机关具有法律监督职能,应当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和落实改革政策。但以检察公益诉讼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仍存在案件线索获取困难、检察建议效力弱、与行政机关配合欠缺等问题,需拓宽检察机关获取线索渠道,保障检察建议内容落实,同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以维护国家水资源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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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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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水资源税改革中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运行现状
- (一)基层水资源税改革制度实施情况
- (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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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水资源税改革的实践优势
- (一)检察公益诉讼在水资源税改革中的优势
- (二)中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的实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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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检察公益诉讼推进水资源税改革面临的问题
- (一)检察机关获取破坏水资源案件线索途径匮乏
- (二)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刚性保障不足
- (三)水资源保护的相关主体协同配合不足
- (四)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宣传工作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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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检察公益诉讼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的完善路径
- (一)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拓宽线索获取渠道
- (二)提高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 (三)创新水资源保护协同工作机制
- (四)加大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宣传力度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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