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北京市商品房小区社会治理问题调查研究

摘要

北京市商品房小区的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有:共有部分的治理隐患;物业管理企业垄断经营、缺乏监管;业委会成立与维持艰难;大型小区治理“无解化”等。因此,应进一步明确业主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与管理权;降低业主委员会成立门槛,增强业主组织的活跃度;打破物业管理的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整合资源,提供良好的自组织平台。

作者

马丹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劳动社会学研究。
李洋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分层与流动、城市更新。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郭于华、沈原:《居住的政治——B市业主维权与社区建设的实证研究》,《开放时代》2012年第2期。
  • 郭于华、沈原、陈鹏主编《居住的政治——当代都市的业主维权和社区建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北京市商品房小区社会治理问题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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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商品房小区社会治理的基本情况
    1. (一)社区社会治理模式不同,发展阶段参差不齐
    2. (二)不同社区社会治理主体的基本情况
      1. 1.业主参与意识增强,业委会日益成为社区社会治理的主体
      2. 2.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众多,发展和服务水平分化明显
      3. 3.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行政事务性和社区自治的重要主体
      4. 4.其他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众多,以文体活动队为主
  • 二 商品房小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 (一)商品房小区建成移交程序不规范,埋下共有部分经营管理隐患
    2. (二)物业管理区域缺乏划分标准,导致大型商品房小区治理“无解化”
    3. (三)业委会法律地位缺失、门槛高、阻力大、成立难,运行不易
    4. (四)物业服务企业垄断经营、缺乏监管,服务水平低,专业化和多元化服务缺失
  • 三 关于“商品房小区社会治理”的政策建议
    1. (一)规范商品房小区建设移交程序,进一步明确业主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与管理权
      1. 1.设立代管期限
      2. 2.进一步明确业主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与管理权
      3. 3.建立业主公共账户,统一归集费用
    2. (二)降低业主委员会成立门槛,增强业主组织的活跃度
      1. 1.明确业主团体的法人资格或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
      2. 2.建立方便集体讨论的业主会议制度
      3. 3.降低业委会成立门槛,增强业主组织的活跃度
    3. (三)打破物业管理的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满足多元化需求
    4. (四)政府提供良好的自组织平台,整合资源,推广社区治理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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